商标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主持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被授权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在指定商品上注销其商标注册,并经商标局批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申请注销注册商标不需要缴纳费用。
撤销商标与注销商标的区别:
注销商标因商标注册人自动放弃专有权引起的;撤销商标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律、法规的处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商标发生争议作出的终局决定。